读者张先生询问关于更换物业后是否还需补齐之前欠缴的物业费的问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也不能拒交。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职责,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原物业公司仍可要求交纳欠款。
近日读者张先生咨询关于他家更换物业是否还需要补齐欠缴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家是老小区,新更换的物业,很多业主对之前物业服务不满意,一直没交物业费,现在更换新物业了,还需要补齐之前欠款吗?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物业合同关系,即物业公司应是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维护和管理,由业主依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服务费用。如果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业主可根据物业合同的具体条款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如果物业公司仍未履行服务合同,业主可以选择更换物业公司,或者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很多业主的处理方式是拒交物业费,但其实交纳物业费是物业合同约定中业主的义务,而不能因物业公司的某些违约行为而拒交物业费。实践中,发生过很多物业公司在法院起诉业主主张物业欠款的案件,而确很少有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按约定履行物业职责的案件,原因在于大多数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做的不好,不交物业费是正常合理的处理方式,而往往在物业公司追讨物业费的案件中,业主都成了败诉的一方。因此,张先生的小区虽然更换了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仍可对原物业合同履行期间的物业费向小区业主主张交纳。来源:房地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