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南充高坪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四宗罪,请求政府处理

房天下  2019-06-06 11:21

[摘要] 以下关于南充楼盘交投上河湾的言论均出自网友“行云如流水”发帖原文房天下仅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下关于南充楼盘交投上河湾的言论均出自网友“行云如流水”发帖原文

房天下仅作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宗罪 私自关业主水、电,践踏业主支配财产和生活的权利小区业主作为水、电的使用者,是与供水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小区业主在拒不支付水费、电费的情况下,供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才有权通过合法途径限制小区业主用水、用电,物业作为第三方,无权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但是,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公司,编造诸如社区授权、新物管法规定等,对小区业主所谓的违规装修大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严重影响业主的装修,更对业主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阴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对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但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是自以为自己是执行部门,还是受执行部门委托,能否对小区业行使执行权?

第二宗罪 乱接广告、乱贴广告,影响小区美观且将小区公共区域作为摇钱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对共同区域的使用和有的支配权。但是,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通过与开发商签订的《前物物业临时管理协议》,擅自处分广大业主的权利,允许丽港物业随意使用公共区域和设施,所得亦归物业所有,还声称补贴物业物费开支。试问,你物业公司收小区业主每月每平米2元的物管费,还不够你物管开支?物业的吃喝拉撒睡婚丧嫁娶都要我小区业主来埋单不成?小区每幢的入户大厅到电梯井,地面墙上均是广告,走进去的感觉不像是回家,倒像是逛商场,这到底是住宅房还是商业用房?小区电梯四面都是物业承接的广告,但其又用A4纸打印要求不准贴广告,这是只准你物业来贴,怕业主抢了你物业饭碗是吧?!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28.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32.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36.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39.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42.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45.png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48.png

第三宗罪 与开发商狼狈为奸,侵犯业主对公共区域的支配和权《物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但事实是开发商在向买受人销售房屋时并未出示所谓的临时管理规约,亦没有出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同样,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一页亦全部打“X”,即未向买受人出示。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除人数比较少的小区外,物业公司均需商品房预售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并在销售房屋时向买受人公示。按照本小区的户数,在南充并不算小的小区,我们小区业主有理由相信丽港物业与开发商都京港务公司作为关系公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项目进行公开的招投标。因此,基于违反行为达成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等均应对业主不产生效力,特别是涉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部分。并且,南充高坪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法对上述两个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5万以上20万以下的处罚!

 第四宗罪 乱设名目,限制业主对房屋的合理装修1、不准业主安装防护栏,对违反业主采取扣押物品、断水电等上河湾三期为高层建筑,家家都有小孩,出了事情谁负责?2、不准业主将空调机位装修成卧室使用,对违反业主采取断水电措施。业主又没有将承重墙打掉,亦不在不是空调机位的地方按空调,空调机位设计承重500多斤,难道会对房子承重产生影响?放眼上河湾一、二期,90%都打了的,为何不准三期的打?这个是谁规定的?若是真的违规违章,那么整个上河湾的都跑不掉。同时,上河湾三期的生活阳台是在相关部门验收后再搭建的,这不是也有违章之嫌吗?! 综上所述,上河湾三期丽港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是把自己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是全体业主的“管理”“领导”,房子是他们的,不是我们业主的,其并非所谓的“物业服务”公司。我们小区业主在此郑重表示,我们业主要的不是管理,而是服务,虽然我们现在入住业主还达不到招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但我们坚信,只要丽港物业再这样做下去,而政府部门不管,我们一定会找机会把丽港物业赶出去,吃了的都得吐出来!

微信图片_20190606110751.png

物业问题在现在比较尖锐,还希望这些物业企业能够改进缺点,为业主更好的服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特价房南充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